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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招考院提示:教师资格面试考生须提交核酸检测阴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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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资格网 发表于 2022-1-11 15:36:1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 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特别提示:凡1月8日已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,已离津的须在考后第1天(9日)和第3天(11日)进行两次核酸检测,并将检测证明上传。在津的须按照本市全员核酸检测整体安排进行,并第一时间将检测证明上传。核酸检测证明上传至“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考生健康监测平台(http://111.160.75.143:9324/)” 。开通时间为1月9日20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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