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,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。 1.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,请考生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、公众号发布的本次考试(面试)疫情防控要求,遵守考试防疫相关规定,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。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,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。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,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,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。 2.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(纸质、电子均可),并符合浙江“健康码”和“行程卡”为绿码且体温正常、无相关症状(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腹泻等),方可参加考试。 3.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,须开展自我健康监测。参加考试前,须如实填写《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考生健康承诺书》(附件可下载)并打印1份,在进入考点时主动上交给健康监测人员。在进入考点时未主动提交该表的,视为考生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本须知所列明的各项要求,且知悉本人如果瞒报相关信息将要承担的责任及法律后果。 4.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,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,处于医学观察期、居家健康观察期、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,不得参加考试。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相关政策,将于考后另行公告。 5.考生须积极配合考试机构、考点进行的健康核查、健康码检查、体温检测等。所有考生在进入到离开考点,须全程佩戴口罩(查验身份和面试考场除外)。进入考点和考场时控制入场速度,加大人员间距。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,不扎堆聚集聊天。入考场时统一进行手消处理,考试结束有序退出考场。 6.若入考点时出现体温异常等异常状况,应服从考务人员安排,到发热隔离考场考试。考试时突发身体不适,请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。 7.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除考生本人外,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。 8.考生应事先了解考点交通拥堵情况,赴考时尽量提前出行,为考点防疫核查预留充足时间,避免耽误考试。 9.疫情形势复杂多变,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。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、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,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,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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