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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防疫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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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资格网 发表于 2021-12-25 17:25:3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将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举行。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精神以及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》《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》的要求,现将我省本次面试疫情防控有关事宜提醒如下:

一、所有考生须自行下载《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》(附件1),按要求于考前14天(即2021年12月25日开始),进行自我健康监测,直到考试当天结束。请考生自行打印承诺书,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,最后本人签字确认。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《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》进入考点,在当天候考时上交。
二、截至目前,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有序,29个面试考点学校所在区域均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,考生均可正常赴考。
三、考试当日,考生必须提前到达考点,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。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“健康码”或“行程卡”绿码,扫描考点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检测。在身份核验环节,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《承诺书》、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。
四、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进行体温检测。第一次测量体温≥37.3℃,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,如复测体温正常,可正常参加考试;仍≥37.3℃,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,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。
五、考生须自备口罩,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,进出考点、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。考试过程中在候考室、抽题室、备课室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,在面试室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。
六、考前14天内,建议考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性活动(以免绿色健康码出现异常)。增强疫情防控意识,加强体育锻炼,提高自身免疫能力,保持健康生活方式,以最好的心态和状态参加考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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